刀锋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刀锋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刀锋读后感1读过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这次又读了他的《刀锋》
无论是《月亮和六便士》还是《刀锋》,毛姆都是在描述一种以精神的富足、灵魂的安宁为人生指向的生活。相比《月亮和六便士》,《刀锋》里的人物更加多样,作者对这些人甚少主观评论,只用客观的叙述,每位读者大概都能在那些人物身上找到符合自己的人生态度的范式。
在我看来《刀锋》是一部探究生命意义的文学作品,作品的人物虽不算多,但都各具代表性。
艾略特一心追求上层社会的身份认同,他总是举办各种宴会,盛情招待巴黎或伦敦的名流,对每一次被邀请参加能彰显身份的宴会都极为重视。在帮助拉里进入上流社会的社交圈的计划被拉里拒绝后,他就极力反对侄女伊丽莎白和拉里的婚事,在他眼里努力进入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努力挣钱的男子才是女人婚嫁的方向。艾略特在临终前惦记的依旧是某个名流的宴会是否给他发请柬,以至于总是客观描述事实而不做评论的毛姆先生都忍不住说了一句:“想到他的一生过得那样愚蠢、无益和无聊,使我感觉难受”。可是“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艾略特尽管庸俗,但他慷慨,为人也比较简单,对年轻人总是不吝提携,而且重视亲情,对姐姐和侄女总是倾心相助,所以毛姆笔下对他只有怜悯和同情,却并无反感。
伊丽莎白,艾略特的侄女,拉里的初恋情人。伊丽莎白和拉里最初进入读者的视野时,只觉得这真是天赐良缘,一个美丽得体,一个温润儒雅,而且彼此爱慕,所以当艾特略反对二人的婚事的时候,只觉得这老头真是无事生非。但渐渐会发现,其实二人的人生追求是没有交集的,一个注重享乐,一个注重心灵。好在二人因为无法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达成共识,适时地分开了。伊丽莎白嫁给了股票经纪人的儿子,生活富足,夫妻恩爱,尽管她心里一直都爱着拉里,但毕竟物质享乐才是她的天性,这一点得到满足才是她幸福的源泉。
拉里,原本也是一个普通的男孩,但一战的经历让他对生死、对生命都有了更多的触动和思考,他将寻求生命的意义作为人生的目标,而物质和肉身不过是灵魂的载体,维持基本的温饱足矣。我不认为所有的读者都能读懂拉里,理解拉里,甚至可能会有读者和艾略特那样对他不屑,(不过愿意读这本书的人,大多应该不是庸常之人吧),至少现实生活中持艾略特的观点的人一定不在少数。
对拉里来说,了解这个世界,解开人生的意义这个疑惑的最佳方式是好好看看这个世界,所以当别人努力构建物质富足的大厦的时候,他行走于东方和西方,寻求人生的答案。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了对构筑他的心理大厦极具意义的一些人,拉里是用心灵和这个世界交流的人。“他没有野心,不要名;他最厌恶成为知名人士;所以很可能安心地过着自己挑选的生活,我行我素,别无所求。”“他认为人生最大的满足只能通过精神生活来体现,他本人始终抱着无我无求的态度,走着一条通往自我完善的道路”。
关于拉里另外一个被我关注并被触动的情节是拉里的婚恋。在拉里和伊丽莎白分手后,拉里唯一一次结婚的机会是和他青少年时的伙伴,那个曾经经常和他一起在树荫下读诗的索菲。拉里和索菲是在相隔十多年后偶遇的,届时的索菲,因为家庭遭遇变故失去了相亲相爱的丈夫和孩子,然后堕落到令人不齿的地步。拉里准备娶索菲的消息令伊丽莎白极为震惊和不安,她认定拉里是出于同情,想帮助索菲才要和她结婚的,在极力反对无效后,伊丽莎白用计谋令已经有所改变的索菲故态复萌,索菲因此和拉里不辞而别。在小说的最后索菲被人勒死并裸露着身体抛入海中。在办完索菲的丧事后,拉里的眼神一改往日的平静淡然,带着凄惨的味道说:索菲是他唯一想要结婚的对象。索菲不算漂亮,尤其到了后来生活放荡粗俗,样貌衰老,和美丽优雅的伊丽莎白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但拉里依旧凭借过去的记忆认为索菲“有可爱的灵魂,热情,超脱,慷慨。她的理想是崇高的”。对于拉里这样用灵魂行走在世间的人来说,遇到一个灵魂契合的人,哪怕她有不堪的外表,令人不齿的放荡生活,但她却能让寂寥寒冷的灵魂有所牵念并温暖起来。索菲死后,拉里真正与这个世界疏离了,他彻底放弃了世俗的生活方式,派送完自己的财产后,模仿印度的托钵僧,边游历边干活,仅维持最基本的物质需求。
小说对人物个性的描画笔墨饱满,颇具独特性,立意高远,名副其实的佳作。
刀锋读后感2本书非杜撰,根据毛姆身边的人和事加上想象思考形成的鲜活字体,就连作者自己用的也是真名,当然为了不引起骚动人物的姓名还是要瞎编。我总觉得一本好的著作它的字体一定是灵动的,人物身型和心理一定是发展变化的,不似照片上按照规范摆好姿势的模特。
书的开篇给我们介绍了一位特别的老者,他近六旬,一表人才,仪表堂堂。上面的八个字都是我们平常形容年轻人的,如果不是译者疏忽,那就是作者想强调这位老人的保养和穿着自己体格都很有格调,是个自律讲究的人。艾略特一个混迹在上流社会的浪漫主义者,没有妻子没有情人,没有孩子的单身贵族。他最为得意洋洋的就是举办各种宴会邀请名流参会,或去赴宴。他总是风趣幽默,让宴会从不冷场,可谓天生就是个交际的.好材料。
我不是个残酷的人,但我还是想要把艾略特让人感到悲凉的结局说给大家,我不知道这样的对比是否是毛姆的本意,与其敷衍的说出写的好,还不如说出自己的感受这样才是对作者最大的慰藉。身患尿毒症的艾略特躺在床上,毛姆从远方来看他,听他说爱德娜飞上了枝头举办宴会却没有请他,还差遣保罗·巴顿来借他最为荣耀的伯爵服。
来探病的不到十个人,唯一收到的礼物是一束寒酸的花。以前参加宴会大吃大喝的朋友没有一个关心她的死活。毛姆借助爱德娜的嘴说出:说他搬弄是非,社交界已经数不上了,成了个老厌物。跟了四十年的侍者约瑟夫暗地里盼着他能早点归去,好能够得到艾略特早已安排好的赡养费。
就算死亡来敲门的时候他还要急着回毛姆造假的请帖,理由是“不能因为我就要离开,忘掉礼貌”。我不信他会是那个诽谤造谣的人,更不信他待人刻薄没有同情心。
不知道艾略特有没有怀疑过这些人吃他喝他称为朋友这类人的真心,或者什么时候有没有发现这些人丑陋的嘴脸。如果有的话我希望是最终的时刻吧,至少以前的日子里他的心都能感受到阵阵的暖意,孤独之感没有缠绕在他的身上顺着身体攀沿。
拉里是个战后受伤的青年,最好的伙伴为救他死去,让他对人生产生了疑惑。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控制不了死的丑恶,人的一生到底是为了什么,世界上为什么会存在恶,我又要为什么而活着。这些大部分人在青少年时期都会困惑过,也明白即使解不开这些谜团依旧可以走向成年成为壮年。拉里不一样,他要去寻找这些答案,本意愿带着未婚妻一起却没想到道不同,于是一个人去寻找自己的答案。
从书本那里获得指引,从行走获得指引,去过很多地方,最 ……此处隐藏3299个字……解脱’的目的,这却让我想起印度那个神奇国度的另一教派:佛教,的理念来。
看过西游记的我们都知道小乘佛教和大乘佛教这两个区别,不过对于我这样的佛学研究者来说实在不必去给这两类找个更合适的名字,而不是用‘大小’这样有明显褒贬意味的词。
所谓“乘”是梵文yana(衍那)的意译,指运载工具,比喻佛法济渡众生,载人由此达彼岸;我境界不够资格去评论“大乘”,单说“小乘”是指‘自我完善与自我解脱’,这已经是值得人一生去探索的事业了。而如果不按照神话去解读‘佛’的定义,单单将其描述为‘觉者’、‘有智慧的人’,我认为‘小乘’已经足够了。
其实很多时候我并不会试图去理解哲学这镜花水月般的神秘知识,以上也只是灵光一闪罢了。
再回过头来做一个假设:如果你感觉你的朋友需要帮助,在普世价值观、道德观的前提下她也确实需要帮助,但她并不愿意被帮助、或者没想到寻求帮助。
那你会怎么办?
又或者,你并不是真心帮助她的,而是拯救这样一个人能让你获得满足,那该如何评价你呢?
这样我想到了“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圣人”,设身处地,我觉得我会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去帮助对方,而力所能及是指不用自我牺牲或者牺牲很小,比如我有一万块钱,拿出一百块给对方不用还这样的程度就差不多。
可能会显得有些不够大方、不够善良,小说中其实也在对善与恶进行诠释,毕竟主角拉里是从战场上回来的,作者也是真的见过战场的。两次世界大战那残酷的地狱能带来多少伤害,就能带来多少对‘善’的冲击,置身于那等场景,放眼四望,满满都是人性之恶吧!
其实不论“性本善”说还是“性本恶”说,都有不少的支持者,我们小时候都读过的《三字经》开篇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真理,我一直都让自己相信它是对的。
可是呢,人的恶念又好像是永无止境的,我会仇富、会嫉妒、会背地里偷偷骂人,好到好东西也有悄悄顺走的想法,街头遇见漂亮妹子晚上也会做些不可描述的梦。
毕竟年轻。
我的三观还算正确,不说道德高尚,也能管好自己,并没有真的做过什么违背公德正义的事情。
各位也不要对我产生误解,虽然大家都不认识。
尽管有时候会因此感到折磨,有时候也很怀疑这么做的意义。
说来说去,其实不太能准确概括我的心情,激情总是来的快去的也快,就先这样吧。
一天时间,读完将近二十多万字的小说,其实蛮累的。
上一次这么拼还是在上一次(笑),大概是18年,丹·布朗的《数字城堡》。
不过有一说一,成就感满满。快读有快读的满足,慢读有慢读的享受,真心建议你们都试试看,一定会有些奇妙感受的。
刀锋读后感5用了几天断断续续地读完了《刀锋》这本书,这是我读的毛姆的第三本书了,有个朋友说,我爱上了毛姆,我想应该是的。
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小说,我原本期待它是,刚读开头的时候也感觉像是小说,可是读到了后面,我也说不出了它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了。
我想形容这本书为枯燥。像是和你刚认识的一个新朋友,两个人坐在一个舒适的咖啡店里,那是一个早晨,阳光正明媚,还有几声鸟叫,落地窗外行人来来往往,很富有生活气息。然后这个新朋友和你述说他的朋友的种种经历,把他听来的或遇到的人和事串联起来,说给你听。刚开始,你听得很入迷,觉得很新颖有趣,但是到了中午了,他仍然用同一种语调在述说着,燥热的阳光直射透明的落地玻璃,久不进食的肚子开始饥饿,你开始没办法聚精会神地去听他述说,甚至有点想逃避。
本来我是读不下去的,可是前天和一个朋友聊天,有些想法让我困惑。这时,有个直觉告诉我,读书能够让我找到答案,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这本书来读。重新读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又重新把毛姆约到咖啡店了,他并不介意之前发生的事,仍然不急不慢地述说着,这次,我甚至忘记了要吃饭了,直到中午快1点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吃饭。
其实我是没有读完这本书的,因为它的结局比它的开头、中间要更加无趣,但是我又急想知道它的结局,于是最后十几页,我快速地把文字看了,即使没有读懂,我也照样跳过,就像这位新朋友自认说到高潮时,我坐在对面微笑着点点头,使他信服我已经理解他的意思。
其实自己的思想已经不在此处了,脑海里浮现的是想象中在西藏朝拜的人民,我没有信仰,但是我又尊敬甚至敬畏那些有信仰的人,当然这不包括大多数中国人信仰的鬼神。想起西藏朝拜是因为前两天,一个朋友提起的,问我对于去西藏朝拜有没有兴趣,我当时并没有多想,但没想到它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中。
与毛姆在咖啡店里告别后,我走在一条小街上,天下着蒙蒙细雨,我喜欢这种雨天,它能够冲洗暴露在外面的一切,使之重新染上鲜艳的色彩,比如鲜红的滑滑梯、翠绿的叶子、连平时灰暗的小路都感觉更加有活力,雨滴在它上面跳跃。我在路上,撑着伞,感觉自己像是获得了什么,但却又说不出来是什么。毛姆述说的那个朋友——拉里,他整个人生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晃膀子”,这是我一直梦想要做的事。拉里从17岁当飞行员回来后,就一直我行我素,由于没有家人,但有一笔不错的遗产,因此他可以拒绝他不想做的事,包括读大学、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而选择去“流浪”,其实他原本应该没打算这样做的,只不过开了头,去了趟巴黎,后来就收不住这种随意自由的生活,后来还去了印度生活了五年。
我太羡慕他了,可是我自认为我没有勇气去做这种事情,即使仅仅如朋友所说的去西藏朝拜,可能只是一个月的时间,但我还是鼓不起勇气,我很难不去考虑路上会遇到的种种危险和困难,也很难不去考虑会把我皮肤晒得像煤炭一般黑的烈日,这两件事就足以打消我冲动下萌发的想法。因此,读这本书,让我知道有人真的把我想做的事实现了,而且过得还不坏,很宁静,这让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是羡慕呢?还是欣慰呢?或是对自己懦弱的鄙视呢?
书中说到,修行并不是要去找什么老师、看什么书、做什么事、或者举行什么仪式,而是要“看透”,我不记得这段话是出自《刀锋》这本书,还是在看书时我跑去翻阅有关西藏朝拜的书时看到的了,我总是这样贪心,不能一心一意读一本书。
我经常留意自己的思想,我自认为自己现在变得比过去任何一个时候都要豁达,也就是更加能够看透了。我把这归功于在长春的几个月时光,那段日子或许是目前为止我最最喜欢的,那几个月我读的书并不多,但是独处的时间却很多,经常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外面瞎溜达,周围没有一个人认识,身体在路上,或者停了下来在休息,全然不管,脑子里只顾想着东西。那时候经常会在湖边坐着,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我可能可以坐上几个小时也浑然不知时间的流逝,以至于后来我一坐到湖边,就要拿起手机调个闹钟。我很喜欢水,湖水、河流、海洋、雨水等等都是我喜欢的。望着湖水不急不慢的涟漪,我内心就会很平静,有时候会想一些问题,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放空的状态,那种感觉很好,那是我回到广州以后再也找不到的感觉。
这本书,我不打算推荐给大家去读,不过有缘分的话,你自然会拿起它,体会一下和一个富有思想的人在咖啡店里度过一天的感受,或许会很枯燥,但事后又会觉得很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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